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①“申请人姓名”一栏需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与船检证书等相关提交材料内容一致;③根据注销情况在“注销/中止”栏打“√”。
需核对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渔业船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共有的,应当提交共有协议复印件。
需将注销情况载入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核对原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核对原件。
国籍证书需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