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颁发和的通知;2.《人事部关于全国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可否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待遇问题的复函;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56年至1964年期间获得省级先进生产者称号的职工退休费计发标准问题的复函。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一式三份);2.荣誉证书、文件原件及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一份。高级专家:1.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申报表(一式三份);2.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一份;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单位确认并盖章的复印件一份;4.单位聘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根据决定意见,加盖专用章,将相关材料交申请人
窗口收件→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受理、审核、办结→窗口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