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人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非企业法人是指按照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单位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厂;营业部、商店等。另外,这些单位可以从它们的营业执照上看出来,企业法人的执照抬头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它的领导人叫法定代表人;而非企业法人的执照抬头是:营业执照;它的领导人是:负责人。等等。
所需资料主办单位设立经营的申请书、资金证明、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办事程序工商所初审→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二、法人和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什么区别
定义不同:
1、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向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核发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产经营权利的法定凭证。
2、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所登记的法定凭证。
对应的公司不同: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法人企业。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非法人企业。
载明的内容不同: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有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
2、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厂;营业部、商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