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村居住的居民缴费
缴费地点:村委会
由村委会具体负责,以户为单位统一收缴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统一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并开具河北省统一的收款收据。村委会将本村收缴的参保费用、参保登记花名册、收费收据存根、银行存款单据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交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专户。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将参保居民的完整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并汇总,上传至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2、在城镇居住的居民缴费
缴费地点:社区(居委会)、工商银行
由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参保人员进行信息核对。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及时录入参保居民的信息并上报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原已办理工商银行牡丹医疗保险灵通卡的参保城镇居民,12月20日前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将个人参保需缴纳的个人费用存入卡中即可。未办理工商银行牡丹医疗保险灵通卡的参保城镇居民,可直接到社区办理缴费。
3、大学生缴费
缴费地点:所在学校
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以缴费时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按学制收缴,统一组织、统一采集信息和核对、统一代收代缴学生个人应缴纳参保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至主校区所在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4、特殊困难人员
由同级民政、残联、扶贫办提供个人缴费部分符合政府全额或部分补贴的参保人员花名册,送所在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分类汇总后,由经办机构统一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后将补助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户。具有双重或多重属性的特殊困难人员,按就高原则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救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