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低保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二、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申请
符合申请农村低保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需要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伤残证、下岗证、退休证、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判文书……
2、村委会评议
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初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并公示。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文件退还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3、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组成农村低保待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部门,不符合的退回村委会并通过村委会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