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材料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但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民,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主体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新设分支机构申请名称冠市行政区划的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市政府批准设立。
因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冠市名的,应当提交该项材料。
因属市级民营科技企业或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申请冠市名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因持有驰(著)名商标申请冠市名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证书。
因开发的新产品填补国内国家(省内、市内)空白申请冠市名的,应当提交市级以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鉴定书。
因列为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申请冠市名的,应当提交该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