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主体不同: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与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不完全相同,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是非交通运输人员。所谓交通运输人员,一般是指专门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专业人员,以及与保障交通运输活动安全运行具有直接关系的专业人员。
2、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客体不同: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所以“公共安全”是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同类客体。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有人认为,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人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的安全。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路、水上和城市交通运输安全。从理论上来说,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完全相同的。
3、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犯罪主观不同:
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
4、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行为方式不同:
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