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二代残疾证到期怎么办理
申领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残协提出换证申请。户籍已迁移但没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的,须向原发证县(区)残联申请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换证后再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残疾人证》及档案资料中残疾类别、等级记载完整、明确的,直接换发第二代《残疾证》。、
原《残疾人证》及档案资料中无残疾等级的、非指定医院鉴定的,必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申领人到县(区)残联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
申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评定表到指定医院鉴定:永昌县申领到永昌县人民医院、金川区申领人到金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
申领人将医院密封好的评定表交回县(区)残联进行核定。
县(区)残联进行网上残疾人基础信息录入、理事长初审、提交市残联复审。
复审批准后由县(区)残联业务员打印证件,报市残联盖章(约10个工作日)之后,残疾人到所在乡镇、社区残协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证件管理
持证人对残疾人证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补发残疾人证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印“B”,第二次遗失补发加印“B2”,以此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中标明作废。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作废并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残疾人凭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入档。
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在残疾人证备注栏中注明迁移日期并加盖公章,留存转来的材料档案,并将复印件上报市级残联归档。
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发证机关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收回。残疾人康复脱残以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残疾评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