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各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办理材料
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证原件(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3、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应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新开户单位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三、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招工后30日内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四、办理时限
文本齐全,当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