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老一中对面行政服务中心
二、办理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老一中对面行政服务中心
三、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00年)
第十五条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需要举行听证的要提供听证会议材料
现状图能进行现场范围准确定位,同一行政许可由多地段组成的须分别具体标明地点、面积、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