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确山县高龄补贴标准

一、河南省驻马店确山县高龄补贴标准

河南发放标准为: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二、哪个部分发放

人社、民政部门共同负责发放

《办法》指出,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发放工作已在进行);其他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需要按相关程序申请,涉及人数有8万余人。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

2015年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补发。

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确实不具备统一发放条件的,可委托乡(镇、办)民政部门代为发放。为确保高龄津贴有专人负责,《办法》还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为每个乡(镇、办)和社区(村)各购买1个公益性岗位(老龄专岗),专职负责高龄津贴的登记、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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