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和解的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先不建议私下处理,建议报警由交警认定和解。
1、责任认定:鉴于事情已经过去了三个月,交警队应该在现场或后来已经下发了责任认定书给双方,而且双方均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异议。
2、赔偿调解:
你应该带齐行车证、驾驶证、保险单、修理发票、拖车发票……等等相关的费用发票,对方也需带齐这些相关证明。
根据双方提供的发票等等,交警会在赔偿调解书上列明所有依法可以赔偿的费用,然后根据事故责任作出判定甲方(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费用的百分比。
如果甲方(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其将承担全部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全部费用。
如果甲方(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其将承担全部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70%,乙方(你方)需承担全部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30%。
如果甲方(对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其将承担全部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30%,乙方(你方)需承担全部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70%。
以上比例并不一定适用,但通常交警是这样处理。
特别提醒:一定要带齐全部发票和证件,这些都涉及到保险赔偿,而且有些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费用可能对方可能还没有支付给你,你应在当场根据交警的赔偿调解书要求对方支付给你。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租赁、借用机动车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转让机动车未办理登记时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转让拼装报废机动车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赔偿责任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肇事逃逸时的赔偿与救助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