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对象
准备外国企业韩国国内分社或外国人投资企业的设立而进行短期活动的人员,或与国内分社进行业务联系的人员-由国内公·私机关邀请入境与国内企业签定采购合同,开展市场调查,或洽谈业务的人员-以学习进出口设备的安装,维修,检修,使用要领等为目的的短期停留者-以其它类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下在职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1)、(2)、(3)项都需提交一年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信用卡交易明细单
(3)、银行的工资入账详单
(4)、社会保险加入证明(需提交各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打印的证明及网站查询注册名和密码)
3、出差命令书;
4、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所在地领馆管辖范围的);
6、外方邀请资料:邀请函原件(需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事业者登录证明(法人登记簿誊本)或固有号码证。
签发对象:上述签发对象中获得过2次以上商务签证并总共赴韩2次以上。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在职证明,个人简历(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3、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管辖范围的)。
多次签证:
签发对象:在国有企业或与韩国年贸易额在3万美元以上的私有公司任管理人员以上职务,或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职员。以商务签证(以前的c-2,现在的c-3-4)入境2次以上,并在与韩国国内企业有贸易事实的国有或私有企业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注:济州岛免签证入境除外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出差派遣书;
5、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等能够证明贸易事实的材料;
6、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领馆管辖范围的);
签发对象为开发,销售资源·能源而设立公司,或应韩国企事业单位邀请,赴韩洽谈,签约者。
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2、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出差派遣书;
5、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领馆管辖范围的);
6、邀请人需要提交:
持有资源能源相关合同的需提交:相关合同书;事业者登录证明书。
未持有资源能源相关合同的需提交:邀请书原件;事业者登录证明书;资源能源开发销售相关证明。
时限与费用
单次短期签证(停留期90天以内):手续费260元;加急费390元。
单次长期签证(停留期90天以上):手续费390元;加急费520元。
单次团体旅游签证:手续费97元;加急费130元(每人)。
两次签证(个人):手续费455元;加急费5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