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打死没栓绳的狗是不犯法的。为什么要说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呢?那是因为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带狗上马路必须拴绳,但当地可能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规定。也就是说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我们是不能打死没有栓绳的狗的。这样就不叫正当防卫了,而成了蓄意伤害;我们也从潜在的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其实针对“遛狗不栓绳”的现象,全国多地已经有法规出台,譬如,成都市就颁布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的第33条明确规定了: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就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就规定,携犬出户的,应该为犬只束牵引带,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