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由本人到社区申请的,需要带上准备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八条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2011年7月29日修订) 第三十三条
高龄津贴首次发放登记需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查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或代办人必须配合提供真实信息。
符合年龄条件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高龄津贴申报工作,由其关系所在的单位集中到街道(乡镇)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