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霍邱县有哪些扶贫政策
(一)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
1.实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我县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中职学生中所有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优先办理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分别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经办的农村商业银行启动还款救助机制。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实行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全覆盖。鼓励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联合办学、集团办学、结对帮扶。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城区中小学校、城区幼儿园对口帮扶农村偏远薄弱学校和乡镇薄弱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做好辖区内村小、教学点、村级幼儿园的帮扶工作。
3.落实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在实施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基础上,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县域内各中职学校对乡镇智力帮扶力度。依托县内各中职学校,面向特定区域、特定产业、特定人群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掌握脱贫致富的技术。
(二)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扩大贫困家庭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4.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延伸,扶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扩大优质资源规模。
5.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实施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等项目资金,加快农村中小学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建设步伐,均衡配备图书、教学仪器设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校际间和城乡间差距。
6.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运转经费保障。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切实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加强县域内公用经费统筹,向条件薄弱的寄宿制学校和村小、教学点倾斜,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7.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8.改善农村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加大布局调整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城区普通高中与农村普通高中结队帮扶制度,支持农村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扩大培养能力,推进农村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吸纳社会资金对贫困家庭高中生进行资助。
9.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各职业学校重点建设职业教育省、市级示范特色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开放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
10.加快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接入,提高网络覆盖面。巩固提升“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逐步推进“在线课堂”建设,督促农村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农村学校网络技术应用与管理培训指导,提升农村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加强乡镇薄弱学校师资配备和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1.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政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重点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重点面向农村学校本土化培养教师,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实施农村偏远学校定岗招考,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工作。加大公开选拔乡村教师的力度,吸引更多人才特别是当地人才到乡村任教。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省考、县管”办法,确保农村师资力量得到持续加强。
12.加强农村教师培养。按照不低于农村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比例安排教育培训费,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强化农村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加快农村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对音体美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13.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逐步实施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在县域内学校编制总量、职称岗位总量内,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编制配备和岗位设置,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到偏远农村学校支教。
14.依法落实农村教师待遇。全面实施农村教师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特级教师评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教师、好校长等表彰奖励指标分配向农村教师倾斜。切实保障特岗教师的待遇及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步伐。
二、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薄弱学校,以及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优先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优先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到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全县乡镇幼儿园实现基本覆盖,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5%;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学生比例达到85%;未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校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或接受不低于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拥有一技之长。
到2020年,全县乡镇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初中升入高中阶段学生比例达到90%;中职学校以及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基础能力满足农村技能人才培训需要。通过教育资助,促使农村学校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