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成都市工伤认定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步: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
(二)成都市工伤认定的手续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职工个人或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