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查询
项目名称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住院(含家庭病床)
52%(恶性肿瘤、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62%)
75%(恶性肿瘤、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85%)
门诊特定病种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治疗门诊特定病种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由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参保人患两种以上门诊特定病种时,以限额标准高的一种疾病确定其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