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乌兹别克斯坦出入境应怎么做
(一)出入境时如实填写所携带外汇数额及贵重物品,如所填数额与实际携带的外币数额不符,现金将被没收并处以罚款。入关时携带金额超过5000美元时不仅需要填写报关单,还须由海关工作人员办理TC-28式证明方可入境。
(二)入境时如随身携带贵重首饰、影像器材等,出境时需带出。
(三)出境时所携带的外币数额应等于、少于入境时填报的数额,否则会被认为是非法收入而予以没收。
(四)填写海关申报单时需填写随身携带行李件数。
免税携带商品入境限额为:
(一)自邻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土库曼斯坦)免税携带消费品入境限额为10美元。
(二)自非上述邻国免税携带或发运商品入境限额为1000美元。自国外发送至乌境内自然人接收的商品不适用于本条。
二、出入境怎么办理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