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1、由门诊医生或住院部医生诊断,开具住院证;
2、持农合证到住院收费窗口缴费并做网络登记;
3、持住院证,缴款单到住院登记窗口登记,领取病历表及用品;
4、到对口专科进行住院检查、治疗;
5、出院时找自己的主管医师开具出院证、诊断证、住院者身份核对单;
6、持个人缴款单到出院结算窗口办出院手续;
7、持出院结算票据到所住科室护士站交出结算联,取回床位押金条,清点好床单元等物品,再到出院结算处取出结算发票,领回床位押金,到打印处打出清单汇总表;
8、凭结算发票单,农合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住院者身份核对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到农合直补窗口报销,领取补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