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窗口受理申请 → 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 → 数据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 → 签发证件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受理审批签发。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并提供电子版;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应当提交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特殊申请事由须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出国劳务的,提交有出国劳务经营权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出国参加宗教事务活动的,提交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函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