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网上办事大厅(网址:www.gd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
2、受理:受理机关受理后,根据书面申请材料核对并处理网上填报的信息。
3、获取办理结果:县(市、区)司法局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按规定上报逐级上报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司法部审批许-可,司法部准予许-可决定,省司法厅通知并制作下发执业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通知。同时经办人员根据书面材料审核结果,处理电子信息材料,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县(市、区)司法局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按规定逐级上报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司法部审批许-可,司法部准予许-可决定,省司法厅通知并制作下发执业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通知。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