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到手了还要哪些手续
1、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费用200元。
2、签证,使馆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表(2份,大使馆网站下载,填的时候需要用英文或申请国家文字,2寸照片2张);
(2)护照;
(3)境外医疗保险证明(根据你申请的天数购买);
(4)担保(也就是他们给发过来的邀请函);
(5)担保人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要求英文证明,要注明你的职务、月薪、地址、电话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经济证明(银行开具的存单证明);
(7)户口本(要求复印所有页);
(8)现居地的居住证明(不一定是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就行);
(9)酒店预约证明文件和旅游路线;
(10)回程机票证明。
二、签证和过路签证的规定
各国的签证内容大体相同,都规定有效期和居留期限等。如前往某国的入出境签证有效期为半年,居留期限为一个月,入出境一次,那就是说在有效期半年内可入境并可逗留一个月。如超过一个月,则应向有关单位再办理延长签证的手续。
过路签证规定有效期为一个月,过境地逗留时间限三天,其规定是在有效期间的任何日子里均可入、出该国国境,但只能逗留三天。
另外,我国同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等国,因有协议,对持有外交、公务和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均免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