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杭州中级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二审,二审的审判结果是维持原判,对犯罪分子处以死刑立即执行,而对于景区是否负责任,目前还不好说,被害人家属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景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关于在旅游景区内游玩受伤景区是否有责任找个话题,首先应该明白旅游经营者的职责所在。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由此可以确定,旅游经营者在游客游玩过程中是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如果其未尽到相关责任,游客在游玩是摔伤可以向其索赔。
那如何证明旅游经营者是否尽了安全保障义务呢?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
(四)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五)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
旅客在游玩是摔伤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旅行社对老人摔伤是否负有责任。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设施有缺陷,没有对相关景点可能的危险作出提示等),则应根据过错程度给予适当赔偿。
2、受害人虽然年岁较大,但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是否存在危险作出判断,因此,即使旅行社有责任,受害人自己的责任也应该是主要的。
3、当然如果旅行社给游客上有商业保险,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再按照前述责任划分确定各自承担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