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陪产假)15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陪产假工资通常是按照当地社平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职工工资高于社平工资标准时,由用人单位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