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从公安机关的通报中获悉,由于该未成年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对凶手进行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小,具体如下:
1、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存在放任过错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不过,公安机关进行训诫时,不像适用刑罚,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等等写在判决书上,通常是当面进行劝导。
2、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监护人进行赔偿。
并且,受害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去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是另行提出诉讼,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具体地,对人身伤害要赔偿以下几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住宿费;
15、误工费;
16、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