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申请。申请人向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审核。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4、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