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申报材料
1、申请人撰写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时效内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3、作出认定决定;
4、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