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1、申请,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领取延期审验回执。
4、办结。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审验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