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乙方: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由甲方代理乙方赴自费留学咨询服务的相关工作。双方经协商同意签定以下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协助乙方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2、为乙方介绍留学学生签证有关规定,指导乙方准备签证申请文件。
3、应乙方要求,协助乙方预定航班;安排人员在国外机场接机,预约住宿。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提供留学申请所需的各类文件。
2、按学校和使馆要求,自行支付各项相关费用。
三、经济条款
1、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协议同时,向甲方交纳报名费(不退还)元,及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收到签证后,向甲方缴纳剩余的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
2、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三十天内不与甲方联系,则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3、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后,乙方因任何原因不再继续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视为本合同终止。
4、乙方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和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相关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乙方负担。
5、如果申请人的入学申请被拒绝,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中已经交纳的全部费用退还乙方,负责为乙方追回已经缴纳的学费,并不承担其它责任。
6、如果申请人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导致拒签,则甲方所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7、甲方协助乙方获得通知书或签证后,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或不再入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四、违约条款
1、乙方对所提供的文件和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即使乙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所申请学校的入学条件,也存在无法取得申请学校的入学通知书的可能,遇此情况,除按本协议执行退款,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3、即使乙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所去过的留学政策和条件,也存在被所去国拒签的可能,遇此情况,除按本协议执行退款,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4、甲乙双方只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上存在双方约定的法律关系,乙方如申请成功,其出国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权益受所去国的法律及中国驻该国使馆的保护,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5、乙方申请成功后,其在所去国的一切行为受该国法律的规施和约束,并对其后果负责,甲方不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6、乙方在留学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帮助的甲方如能做到的,则尽可能予以帮助,但不属于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7、如因甲方过错造成的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合法权益受损,乙方可直接向教育、公安等主管部口申请赔偿。如非甲方过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附则
1、本合同字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抵达国外学校之日起两个星期为止。
2、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有异议,在乙方抵达申请国家之日起两个星期应以书面形式同志学校或甲方,否则,视为本合同已经履行完成,双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