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作弊是严重到什么情况,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其中,高考中若有9种作弊行为各科成绩无效,若有9种违纪行为当科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则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高考作弊将受到法律惩处,最高可判7年。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包括“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9种作弊行为将取消各科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当前考试作弊行为已呈现团伙化、产业化的特征,形成了制售作弊器材、考试前或考试中偷题、雇佣枪手做题以及销售传播试题、答案等的“一条龙”考试作弊产业链。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利用高科技和互联网偷题、销售传播试题和答案的行为也很难被发现。可见,组织作弊行为已经严重扰乱考试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此,有利用刑事手段进行打击的必要。
根据新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替考和被替考双方都构成犯罪,其构成要件没有情节或后果严重程度的限制,一旦实施替考行为双方都可定罪,表明国家法律为了维护社会诚信,依法惩治失信、背信行为,对替考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