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证无息贷款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办理失业证;
2、年龄在18周岁(有的贷款机构可能会要求在22周岁之上)至60周岁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强烈的还款意愿和良好的还款能力;
4、创业经营项目有创收潜力及前景;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6、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7、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8、拥有一笔启动资金;
9、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二、失业证无息贷款提供资料
1、申请人失业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
4、结(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明原件;
5、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件;
6、创业培训结业证原件;
7、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论证报告;
8、夫妻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9、夫妻双方一寸近照各1张;
10、《个人贷款申请认定表》3份;
1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12、申请人填写《xx市扶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三份;
13、担保人填写《xx市商业银行自然人借款调查询证函》三份;
14、营业执照;
15、税务登记证;
16、担保人工资流水证明;
17、参加社保证明;
18、《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十二份,分别由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担保人、担保人配偶填写;
19、《xx市个人或合伙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
【注】: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其余材料都需复印件3份。
三、失业证无息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平台咨询贷款条件及所需手续;
2、办理相关手续(如失业证、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明),向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3、如果条件符合,则可同相关机构签订“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和“担保偿还协议书”;
4、提供有效的反担保,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可申请“信用社区”贷款;
5、资格审查,如果贷款申请通过审批,则可凭借社区推荐材料、承诺书以及相关手续,前往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在几个工作日后,经办银行就会发放贷款。
四、贴息推荐和备案
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且不需要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由经办金融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创业指导推荐表》,借款人在取得贷款的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就业局(信用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备案:
1、经办金融机构出具的《小额贷款创业指导推荐表》;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书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援助优惠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劳动者进城创业证明。
五、失业证无息贷款额度与期限
小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妇女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贷款期限2年,贷款到期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最长可以展期2年。属于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注意】:小额无息贷款并不是没有贷款利息,利息部分是由国家财政补贴的,借款人通常只需偿还本金,但这种贷款对申请人的要求很高,并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