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四条第一款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2. 退休申请(本人签字)
3. 职工档案
4. 外埠户籍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