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本单位设立的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或集体宿舍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原件)
5、落户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机关进行审核: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地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办理
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
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2、应届专科生;
3、技能人才入户;
4、积分入户。
但是有一个前提,落集体户口的不能在成都有自己的房子。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