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房产证如何换不动产证
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相关的机构完成不动的登记后,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申请人证书或者证明。房产证换不动产证在进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房产证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住户是在2018年12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目前市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仍然有效,没有变更和交易就不用换发新证。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不动产权属证书,需要携带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和增值税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