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1、提交结婚证档案;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