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二、办理机构
怀集县林业局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
第二十七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
第四十一条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九条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收购、出售、运输、
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报县级以上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五、办理条件
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