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河北省职工养老金怎么上调
1、定额调整
河北省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基本养老金(不满1年按1年计算)。
在退休(职)人员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1.4%的基础养老金。
3、适当倾斜调整
(1)高龄退休人员
1944年1月1日-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职)人员,每月增加20元。
1939年1月1日-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职)人员,每月增加30元。
193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职)人员,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
对于一类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对于驻外省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若艰苦边远等级与河北省统计,按同样标准调整,若高于河北省,每月增加3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经以(1)、(2)上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当地养老金平均水平,按平均水平发放、
(4)企业因工导致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退休的人员,若此次养老金调整额未达到145元,补足到145元。
(5)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26年之间每月增加9元,缴费年限在26年以上,每月增加19元。
二、调整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好退休(职)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