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
3.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等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4.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中旅或者**中旅)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提交有关申请。
5.在满足自助申请的条件下可通过自助受理机、互联网等自助申请方式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