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多数的成都城镇居民会在参加一份社保的基础上,还补充一份医疗保险。当参保人生病住院时,不但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报销一部分,还可以在补充医疗保险中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但很多人对其报销标准并不能很了解,那么,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由此可见,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的。大家在报销时一定要看清楚已经缴费的年限,这关系到参保人报销金额的多少。其中,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最高是不能超过1万元,最低报销金额为300元。
1、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包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治疗重症疾病。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
1、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单据,向补充医疗保险处申请报销。
2、补充医疗处审核相关申报资料以及费用清单。
3、审核后符合如符合条件基金管理处当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