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 1、因公益建设需要,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 2、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
5 (工作日)
郁南县都城镇平江路47号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郁南县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