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三、办理材料
1.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5“承诺书”;“申请人声明”栏,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申请设立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具体见申请表格后的提交材料规范
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清晰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