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书范文
香港xx油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xx造漆厂、xx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司、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5月26日在上海商谈后决定在香港开办合资公司,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一、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合资兴办企业,企业名称暂定为“**快餐餐具有限公司”。
二、双方同意资本为xx万港元,可用现金、设备、实物(包括厂房)等进行投资。实物作价的原则为设备按同类产品的国际市场价,从原公司的设备、物资及厂房由公证行估价和友好协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三、产品销售以香港本地销售为主,如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应以不冲击xx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司现有的销售网点为原则,合营公司应在出口前征求乙方的意见。
四、合营公司的投资争取在四年内收回,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赢利情况讨论决定。
五、为了维护合营公司的利益,甲方不再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在香港、深圳经营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乙方也不再在该地段设厂生产同类产品。
六、公司合营生产的xx牌产品,按产品销售金额向上海xx造漆厂交付若干商标使用费。
七、关于参股比例、人事安排,双方同意由甲方到港后与乙方代表xx有限公司商讨。
八、关于参股比例、人事安排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由甲方到港后与乙方代表xx有限公司商讨。
九、本意向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香港xx油漆有限公司(印)
乙方:上海xx造漆厂
代表:张xx
代表:程xx
xx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司
代表:厉xx
xx有限公司
代表:xx
二〇一八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