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承办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通过预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
3.审查:部门受理后,承诺时限内进行审查。予以通过的,给予发放《音像制品制作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领取结果:科室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快递寄回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二、办理地点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2-3楼行政服务中心
三、办理机构
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书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地址,制作业务范围,资金来源及数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住址等内容。
2企业章程,交原件
3交复印件,核对原件,申请材料需申请人签章
4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申请材料需申请人签章
6未经工商注册的提供单位名称预告登记证明文件,需申请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