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州有哪些扶贫政策
1、针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保、治、防”的工作路径,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多措并举综合保障、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统筹兼顾共享发展等基本原则,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水平,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2、贫困人口不需要缴纳参合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
3、降低医保补偿起付线。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降低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贫困人口在省内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
4、免缴参保费用;免缴住院预付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预付金;免门诊补偿起付线。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及大额门诊不设门诊补偿起付线;免诊疗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免收诊疗费;免床位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期间,免床位费;免输液费、换水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院住院期间,免收输液费、换水费。
5、提高医保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及大额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以下简称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同级别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比例给予补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提高大额门诊及慢性病门诊补偿封顶额。大额门诊补偿封顶额由年度累计2000元提高到2500元;慢性病门诊补偿封顶额由年度累计3000元,提高到5000元;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
二、扶贫
扶贫是帮助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帮扶改善贫困户生活生存条件和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