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联二级残疾证需要什么条件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残疾: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工伤残疾鉴定等级
我国的工伤残疾鉴定的国家标准共分十级,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