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7(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阳东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上级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后,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或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渔政总队阳东大队一楼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不予许可。审批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送达。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并送达。
5.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广东省渔政总队阳东大队一楼办事窗口自取项目核准文件。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