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3、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黑白或彩色近照均可);
8、由外变更至成都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还应提交变更通知单(由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提供)。
9、变更出现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提交《成都市卫生局注册医师脱离医疗机构申报情况备案表(由原执业医疗机构填写、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