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落集体户的流程
办理集体户者到我处领取“入户联系函”自行到锦江区公安局办理《准迁证》——持《准迁证》第二联到现户籍所属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销户——持相关材料及大1寸照片1张到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上户(锦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地址:莲桂南路66号)
二、应届生办理集体户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需为成都市);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工作单位上班证明、实习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三者任选其一;
6、一寸照片2张。
三、往届生办理集体户所需资料
1、近期免冠证件照1寸(2张);
2、人才引进入户成都申请表(1份);
3、人才引进在蓉入户申请(单位盖章,1份);
4、代办人事调动就业接收手续服务合同书(单位盖章,1份);
5、在蓉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1份);
7、学历证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附:非全日制统招毕业的大学生需提供相关的学历认证报告;
8、入户人员现户籍证明原件或本人户口本(原件、包含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各1份);
9、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原档案存放机构或户籍地派出所、公安局提供;
11、婚育证明原件(已婚人员开具),附:原户口所在地计生办、街道办或民政局提供(若已婚已育可以用结婚证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代替,审原件收复印件);
12、未婚证明原件(未婚人员开具),附:原户口所在地计生办、街道办或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