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座谈《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打造广州第二个CBD”
我国第二部国家级新区法规《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实施亮点获专家高度评价
“用法治方式监管领导者”、“避免人亡政息的教训”、“打造广州的第二个CBD”……昨天,一众广州专家学者齐聚南沙,就《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解读与讨论,以期为南沙新区的发展拨开云雾,辨明方向。
该《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专门为国家级新区而制定的第二部《条例。据悉,南沙区现已确立广州市一级的行政管理权限,其后将落实下放审批权限,开发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产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依法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新举措。
背景:我国第二部国家级新区专门《条例
2014年9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是我国专门为国家级新区而制定的第二部《条例,是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的一个重要标志。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成为全国第六个国家级新区,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
昨天,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举办以《条例实施与南沙新区建设发展为主题的专家座谈会。
会议专门邀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陈*清、广州大学副校长邓*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豹、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武和李*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英、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郑*祥等七位专家参加解读讨论。
解读:用法律程序保障规划贯彻
“目标是建成广州的第二个CBD,泛珠三角的CBD,世界级的大都会区。”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郑*祥认为,在法规的完善方面,南沙新区比前海和横-琴做得更为深入全面。
“用法治方式监管领导者。”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武表示,遍览《条例细则,责任与处罚部分几乎都是针对当事领导者,体现了发展中的法治精神。“这是吸取了过往的历史教训。”他说,以法律程序保障规划的贯彻,是本次《条例出台的一个重要意义,曾经的一任领导一套思路,导致不少项目夭折。
广州大学副校长邓*明表示,过去的开发区规划多变,而确立了市一级的管理权限,便能更好地避免人亡政息的隐忧。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英表示,立法在客观上提升了投资的可预见性,是在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政府行为。他举例说,以前珠三角部分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曾大量地自主盖起标准厂房,结果是大量的荒废和浪费,“土壤的培育要适应市场的要求。”
现状:行政审批减少37.6%时间压缩57%
目前,明珠湾起步区开发建设已正式启动,新开工、奠基的项目33个,总投资586亿元。中交建国际中心等一批开发性项目也在抓紧推进,上半年签约落户项目涉及总投资约500亿元。
围绕打造珠三角交通枢纽目标,南沙新区规划了8条高快速路(区内200公里,已建成5条125公里)、20条轨道交通(区内200公里,已开通2条50公里)、2500多公里的市政道路(已建成近300公里),将构建起连接广州市中心、辐射珠三角的海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南沙港区三期等港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地铁4号线南延段已全面开工建设。南沙港铁路、深广中通道、深茂铁路、广中江高速、地铁18号线等项目规划建设正在协调推进中。
南沙新区围绕航运物流、装备制造、科技智慧、商业服务、旅游健康等五大主导产业,策划和组织了系列招商引资活动,2013年签约项目5000亿元。目前,在建项目285个,涉及投资总额1230亿元。
南沙新区行政审批事项比2012年减少了37.6%,网上审批办理率达到96.6%,审批时间压缩57%。
数字南沙
2013年,南沙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08.03亿元,同比增长12.5%;固定资产投资250.74亿元,同比增长3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58亿元,同比增长13.9%。今年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6.07亿元,同比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1254.64亿元,同比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139.95亿元,同比增长56.9%,三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列全市第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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